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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一省发文!允许跨资质等级、超范围承揽工程!

发布时间:2020-04-27 阅读:1865人次

4月23日,黑龙江住建厅发布《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承揽业务范围》的通知。明确扩大部分建筑企业承揽工程范围,承接业务范围,以及提高承接范围工程建设项目的业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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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扩大承揽范围:


省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,信用良好、具有专业技术能力、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,可承接上一等级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。


2、拓宽承接业务范围:


允许承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,不高于总承包资质等级的专业承包工程。


不再需要具备地基基础工程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、防水防腐保温工程、模板脚手架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、建筑幕墙工程、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;


上述专业承包工程,总承包企业也可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。


3、企业提高承接范围工程建设项目的业绩,作为省级权限内资质升级使用。


在此之前,多省已发布类似政策。

2020年1月,山东省住建厅、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允许信用良好、具有专业技术能力、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总承包企业,参与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工程项目的投标。


2019年1月,江苏省住建厅印发《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》。之后,省住建厅、省交通厅、省水利厅联合发文,允许部分类别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跨专业承接工程。


2017年12月,河南省住建厅印发《关于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提出信用等级为AAA(最高)级且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,可在现有资质类别内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;特、一级资质企业可直接申请二级资质。


资讯来源: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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